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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私事優先、音樂擺後面的媒體文化
- URL: https://www.22cs.xyz/let-there-be-gossip/
- Published: 2023-08-29T19:36:09.000Z
- Updated: 2023-10-08T16:34:42.000Z
- Description: 從一檔非典型選秀節目談起。
- Author: Brien John
- Tags: 音樂媒體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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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含有許多引用受訪者談話的段落，為求清楚易讀，均在儘量維持原意的原則下經過適度刪減、編輯。

我很少追選秀節目，但最近兩個月卻非常忠實地收看《[音樂主理人](https://www.youtube.com/@MUSICMAKER-wz9vi?ref=22cs.xyz)》。每週五首播先在 friDay 影音看一次，跟上最新進度；次週一再到 YouTube 重播看聊天室裡觀眾即時反應。

我會追這個節目，一開始是因為關心長期合作的藝人 NIO 表現如何。但看了幾集之後，我得說《音樂主理人》還真是一個特別到頗為奇怪的選秀節目。它的 slogan 是「尋找下個世代的音樂唱作人」，參賽選手既創作也演唱，還可以對表演過程的各種環節提出自己的想法，而評審最後看的是整體呈現的結果。因此，這樣的賽制其實是「**唱作歌手身兼製作人**」的全面評比。就算你沒有超凡唱功，一樣能靠著調度各種資源（包含運用你腦海裡的音樂和演出知識、邀請你認識的藝人合作），針對每次的題目提出妙答而過關斬將。至於最終的冠軍，則會獲得 500 萬元獎金，作為開設自己廠牌的創始金，成為名副其實的「音樂主理人」。

我覺得《音樂主理人》好看之處就在於它的自由與不可預期。音樂上，可以甩開千篇一律的口水歌形式，除了最開頭仍有經典歌曲改編的題目外，皆為全新創作；演出上也是各憑本事，有人把戲劇元素搬上台，有人結合現代舞，有人在背景視訊上特別下工夫。創作的自由來自經驗和視野，因此選手中不乏資深音樂人，他們高手過招、神仙打架，往往讓評審選擇困難。

大部分時候，節目內容都圍繞著音樂作品和創作過程。它並不主打帥哥美女偶像、不強調普羅大眾皆能共鳴的演唱或熱舞能力、絕少提及參賽選手有什麼感人的人生故事。節目剪輯甚至刻意把比較綜藝、閒聊的部分移到幕後花絮，正片幾乎只有創作和表演過程，我相信這是它與其他現代選秀節目在操作上非常不同的地方。

但另一方面，這個節目似乎不是那麼容易宣傳（我相信應該有人直到讀了這篇文章，才曉得有這節目）。雖然製作單位邀來陶晶瑩坐鎮棚內主持，並以電視節目規格製作，然而在人們擁有無限娛樂選項的時代，不灑狗血的純粹音樂創作與表演顯然難以引發大眾話題。在這個舞台上，截然不同個性和風格的音樂大亂鬥，有的歌曲較具實驗或藝術性，旋律不見得朗朗上口或依循傳統流行曲式，可能對於聽慣商業作品的一般觀眾而言或多或少是種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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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典型選秀節目的典型宣傳

《音樂主理人》第四集錄影時發生了一件小插曲。當天因應「異業結合」的主題，邀請 P. LEAGUE+ 福爾摩沙夢想家籃球隊的專屬啦啦隊 Formosa Sexy，讓選手為她們量身打造歌曲。[節目播出的對話](https://youtu.be/1VrR7xQFxhY?si=Xkq%5F9TofZ3BukgwB&t=3837&ref=22cs.xyz)原文如下：

****陶晶瑩：**「你們六位有被我們的選手要電話嗎？加 LINE 嗎？」  
****梓梓（Formosa Sexy 隊長）：**「唯一一個有我們聯絡方式的就只有嘎嘎（註：即前 MP 魔幻力量主唱，以下稱呼其本名潘俊佳）。」  
****陶晶瑩：**「嘎嘎，為什麼你有？」  
****潘俊佳：**「因為她們剛剛表演的這首單曲是我幫她們配唱，沒有跟她們要聯絡方式，只是大家有互相追蹤而已。」

這種明顯為節目效果刻意加入（其實有點尷尬的）趣味性的對話，卻以更八卦的標題登上媒體：「<舞蹈太性感！嘎嘎遭爆跟啦啦隊要電話真相曝>」，隔週甚至發展成「<曾為嘎嘎掉眼淚！啦啦隊梓梓私下關係全說了>」。

7 月 24 日晚上，當這集 YouTube 播出結束後，潘俊佳在 Instagram 上開啟直播，直白表達他對於這件事被拿來當話題、炒新聞的不滿。後來他接受我們的採訪時表示：

> 《音樂主理人》對現在要復出的我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平台。我希望大家關注的是音樂、是每個選手的作品。用這種方式切入是我不太能接受的事情，但是礙於錄製節目的時間限制，我也不能站出來喊「卡」。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來介紹我出場？把其他選手放在哪裡？我知道這是一個新聞點，但這是個垃圾新聞點，它不會有什麼流量。大家只會點進去看發生什麼事，但那只是標題而已。

最後一句看似有些矛盾，不過潘俊佳的意思是，這種八卦或許會帶來「新聞網頁的流量」，但對於節目的收視率沒有幫助。

這說起來是一件芝麻綠豆大的事，卻反映出台灣音樂產業和閱聽大眾早已習以為常、就算覺得不滿意也不會去挑戰的現象：大多數時候，我們在媒體上看到關於音樂的報導，其切入角度往往相當侷限、內容乏善可陳；但就算我們心知肚明，這些報導的聳動標題仍讓人不禁多看兩眼。有**資格**登上媒體版面的音樂題材，不外乎腥羶色、迎合大眾對於名人生活的窺視欲、滿足粉絲心態的造神式人物描寫、演唱會秒殺、出國比賽拿獎牌等等。

然而，音樂和世界上其他專門領域一樣，可以探討的面向何其多。在明星的成就與敗德之外，這裡頭還有許多人務農般日復一日簡樸地耕耘。如果媒體的報導只聚焦於流量而犧牲了品質，那究竟是這些音樂人的工作當真無聊到不值一提，還是大眾對於音樂的想像和理解就只值得這種程度的內容？

當然，媒體的崩壞非一日之寒，而且早已滲入各個角落，音樂反映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罷了。本文不打算以一種理想到近乎天真的立場去批評當代的媒體現象，因為我們知道傳統媒體的商業模式原本是以大規模資金掌握內容產製和通路，將內容低價賣給大量消費者，再[把消費者的注意力賣給廣告主換取高額利潤](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83178?ref=22cs.xyz)。這個商業模式的崩落來自於內容產製的平價化、大眾化，還有網路科技公司從媒體手中搶走了內容通路。批評媒體從業者，管他是高階主管或基層編輯記者，都難以改善現狀。

我寫這篇文章的出發點是好奇心──身在其中的人怎麼看待這樣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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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人：無奈但希望改變生態

回到《音樂主理人》這題，有趣的是，它的熱門程度可能根本吸引不了媒體記者特別花心力為其撰稿。經我們求證，潘俊佳那幾篇花邊新聞，事實上是來自合製單位之一的東風衛視向媒體發出的新聞稿。這也是業界常態了，辛辛苦苦製作的商品，明明紮實精緻，卻擔心它賣相不佳，只好拿與商品關係不大的誇張噱頭出來叫賣，人們美其名為行銷宣傳。是先求流量，再求轉換？還是不知如何轉換，最不濟起碼還能用流量交差？

同樣身為選手的 NIO 表達他的看法：

> 大眾所期望的到底是什麼樣子的爆點？亞洲的音樂節目爆點不是飆高音就是很悲慘的故事，要不就是神童，比較少講到比較文化面的東西。我猜大家已經太習慣這樣的娛樂，對於需要專注細節、努力思想的事情，會懶得做功課吧。話說回來，我們今天是錄娛樂節目，我好像也沒有權力叫觀眾去思想、多留心，所以是有點矛盾。

另一位進入八強的選手李竺芯，畢業於台藝大廣電系，學習過媒體下標題的手法、將新聞大量製造成商品的過程，因此後來再也不看新聞。她告訴我：

> 我不覺得台灣人現在還會被這種很表面的爆點吸引，他看過就過了，不會在這件事上停留。我覺得製作單位應該看看自己的受眾在意的是什麼、喜歡的是什麼，它比較是先驅型的節目，吸引的是本來就存在但可能低調的受眾。要找到這群人的話，發新聞的方式應該要不一樣，因為會看這些標題的根本就不是它的受眾。《音樂主理人》YouTube 留言討論的不是這些爆點，觀眾可能會講音樂、講市場，自己分析為什麼這個會輸、這個會贏。我不曉得它的影響力能不能到讓大家開始改變媒體識讀的生態，或者是看音樂的生態，但其實我是這樣子期望的。

好端端的音樂內容，在媒體上卻變成奇形怪狀，這三位藝人似乎都不大滿意。他們對於現狀頗為無奈，但又隱隱期待改變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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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片宣傳：在藝人接受範圍內引起媒體興趣

在社群媒體主導大部分新聞曝光和輿論的年代，傳統主流媒體還有多少影響力？目前在唱片公司專職宣傳的 C 小姐表示，無論新聞稿、電台通告、網路曝光，有時候像是做給音樂人看的例行公事，很難評估實際效益。她表示：

> 獨立音樂人對這件事情具有高度自覺。他們會問「為什麼要接受電台的訪問？電台訪問有效嗎？」因為他們覺得電台開始沒人收聽了，可是我要花一個小時跟前面的交通時間受訪，效果有點虛無飄渺。如果是受網路媒體的採訪，他們也會看這網路媒體的搜尋量、性質是什麼，對自己的形象是否加分。獨立一點的音樂人會去質疑這些事。但比較傳統、年紀較大的音樂人，你排電台他就一定會願意去，因為他覺得那個是唱片業必要做到的宣傳。也有一種音樂人年紀不大，可是思維比較跟傳統樂曲相關，或者停在對以前音樂產業的既定印象，他們就會覺得大家都會上電台，所以我應該也要上電台。

雖然表面上，大眾看到的是八卦標題，但報導內多少還是會帶到專輯發行或演唱會的資訊，至少可以集中在一段時間內增加網路上的內容、留下文字紀錄。雖然內容參差不齊，但當主辦商演活動的公關公司搜尋藝人時就能找到這些新聞曝光，進而增加藝人接到商演活動的機會。

C 小姐分享，媒體不會刊登平舖直敘的專輯介紹，因此她會儘量抓齊媒體會喜歡的亮點，把一些很小的事件弄得煞有其事。在向媒體報稿時，也會一開始就提出這些亮點，好讓媒體窗口願意細讀內容。對於有時候必須自己小題大作地製造新聞，她表示還是以藝人感受為主，如果藝人願意為了曝光而不排斥誇張的手法，那她就可以比較放手去做。

我問 C 小姐，她希望媒體報導、讀者了解的實際上是音樂，但卻常常必須以藝人八卦作為誘餌，她是怎麼看待兩者之間的衝突？她回答：

> 我會切成兩塊來看。如果真的要上《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那些大型娛樂版面，我就會覺得沒關係。就是要有話題，他們才比較容易上稿，所以我會盡量把話題抓出來。但像是《吹音樂》，他們可以完整地把專輯相關的資訊都刊登上去，所以早期我們給《吹音樂》的媒體稿會跟其他家不一樣。

至於《吹音樂》完整刊出的音樂資訊，究竟有多少人看？C 小姐笑說：「應該也不多啦。」顯然也沒什麼把握。不過她的經驗倒是為《音樂主理人》的宣傳提供了非常直截了當的方法──先了解藝人的底線是什麼、他們為了曝光願意犧牲到什麼程度，再來決定新聞稿的書寫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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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記者：流量就是一切

長期在網路上從事音樂寫作的 A 小姐，做過音樂串流平台編輯，工作內容包括新聞報導、藝人專訪和專題寫作。她分享，音樂串流平台會希望在內容上保有音樂專業，但其實受歡迎的文章題材卻仍然常常是八卦類型；同時受限於人力產能，就算要搶娛樂版面，也不可能贏得過專門的娛樂媒體如《ETtoday 星光雲》。對於想要經營媒體內容的串流平台來說，這種閱聽文化和生態讓他們左右為難。

A 小姐說，編輯無法確切得知讀者是否因為讀了文章而使用平台聆聽推薦的音樂，因此成效還是只能依據文章本身的點閱數與社群互動數來評估。為了追求這些指標，主管會直接指示主題和寫作方向，比方「寫得活潑一點」、「多一點驚嘆號」，或在寫到韓樂時「多用一點『歐巴』」。她認為，這種服務性質的工作，起初十分衝擊自己所受的新聞倫理訓練。

在主流媒體唱片線擔任記者長達十年的林政平解釋，現今台灣媒體報導音樂的取向可能源自於蘋果日報當初帶進的狗仔八卦風格。從前實體報紙還是大眾主要資訊來源的時候，沒有任何數據可以分析哪個版面、哪種類型的報導比較受歡迎，因此不會有現在這種競爭壓力。作為一名從業人員，他並非不想寫音樂面的報導，可是寫了不會有人看，而他實在需要點擊的業績。

> 大家想要看的新聞、想要理解的事情並沒有那麼深入。我發現大部分的人看待這個議題就是只有到這裡。即使唱片公司發通稿說花了幾百萬、找了誰來合作，就是沒有人要看。那些通稿是拿來做關係的，他們其實不在乎點擊，只在乎有沒有被放到網路上、登到報紙上，但我們需要的是點擊。

林政平說明，媒體娛樂線包含綜藝、戲劇、電影和唱片四大類，而唱片是當中相對難做的。現在出唱片的人非常多，訊息量也多，但吸引不了受眾。它不像戲劇可以拉長戰線，用「雷稿」（註：指爆雷每一集劇情的新聞稿）來吸引基本盤；也不像電影，每隔一陣子就有強檔大片，能報導的素材面向也多。

一名唱片線記者每天需要產出六至八篇新聞，目標做到數十萬次點閱，因此處理唱片公司乏人問津的通稿幾乎可說是在做功德了。想要賺到高點閱，一種方法是去看演唱會，因為演唱會比較有可能發生新鮮的事情。有時即使唱片公司知道八卦新聞會有流量，但他們的立場不能自己寫，因此寧可在記者會上開放八卦提問，希望記者寫了八卦也能順帶提及新專輯。

林政平說，新聞媒體是大眾口味的集合體，讀者從小學生到老人家都要能夠閱讀。他也曾嘗試過聚焦音樂內涵的深度藝人專訪，的確成效相對低落。他笑說：「單純要音樂的稿子，去看《吹音樂》就好啦。」那如果寫評論、分析呢？他認為走這條路線需要輩份，也不是大眾媒體強調的方向，從業以來並沒有特別被訓練做這件事。

與 A 小姐不同的是，林政平很清楚這只是一份賺錢的工作，就算有自己想做的內容，也得排在工作績效之後。對於記者這份工作長期遭致的批評，他笑說：「我已經無所謂啦！」為了點閱數，寫的題材少不了婚喪喜慶、深 V 爆乳。至於無中生有編故事，他認為在網路時代很容易被揭穿，其實不大能這麼做。就算記者寫的內容引發負面聲浪，但一來這代表許多人看了新聞，對流量至上的媒體是好事；二來根本不大可能去追蹤被罵的記者是否在工作上受到主管懲處或讀者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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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能選擇媒體嗎？

我為了寫這篇文章，訪問了各種相關的從業人士，但沒有訪問一般的媒體讀者。我不知道大眾是否滿意現今在媒體上看到的音樂報導。行文至此，我真心想問的是：如果有辦法讓一般人不被點擊誘餌和演算法綁架，重新將選擇權交還在他們手裡，有多少人會願意選擇看起來不那麼刺激、卻相對有益心靈的內容？

縱使台灣還是有少數幾間願意花心力投資音樂內容的媒體，大部分仍然因為前述的傳統媒體商業模式（免費或低價換流量，再以流量換廣告）失靈而辛苦經營，也必然需要為了流量而在內容的深度或多元程度上妥協。除了《22 世紀衛星》，這幾年也有少數幾位作家嘗試以付費訂閱方式經營音樂寫作（例如[寫爵士的林華勁](https://vocus.cc/user/@ginjazzyology?ref=22cs.xyz)、[寫嘻哈的吳念達](https://vocus.cc/hiphopmusic/home?ref=22cs.xyz)），且不論商業上的成效，這種形式雖然可以幫助我們儘可能擺脫流量的詛咒，但也讓深度媒體內容變成菁英人士的特權，某種程度上放棄了媒體的公共性。

如果你認為《22 世紀衛星》提供的是深度媒體內容，不要懷疑，你也是有經濟能力和選擇意識的菁英人士之一。

曾任《哈芬登郵報》（HuffPost）總編輯的 Lydia Polgreen，[日前就指出](https://www.nytimes.com/2023/06/13/opinion/media-layoffs-journalism-internet.html?ref=22cs.xyz)無法或無意願支付深度新聞內容的一般大眾，在媒體選擇上其實十分受限，而這並不是件好事。我們或許還能爭辯說，流量至上的文化是媒體與大眾的共業；但長久下來，沒得選擇的人們究竟接收到了什麼內容，他們形塑的認知又如何反過來成為整個文化的一部分？我沒有答案，但想來想去，都還是覺得這事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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