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音樂人也覺得自己在「要飯」,問題就大了
為什麼流行音樂需要補助?如果沒有補助,會發生什麼事?

通常我寫電子報都是事先規劃、思考好一陣子才動筆。會想寫這篇,實在是覺得不說些什麼不行。我知道,大家對於這一題避之惟恐不及(應該不用解釋是哪一題了吧)。我不是什麼藝文政策的專家,這幾年我也患上某種政治冷感。但是我心裡總有個聲音說,如果是那些我所景仰的英美電子報作者,他們絕對會對這樣的事件大肆評論一番,而我有什麼臉怕惹了一身腥而裝沒事呢?
所以我就來說說看,用最快的速度,因為原本排定的其他工作量已經爆炸了。如果說的讓大家滿意,那自然很好;如果說的不好,而能夠讓更專業的人站出來指正我,那更是再好不過。因為相較於文學界的團結與勇敢,音樂界除了極少數人之外,一如既往地當作與自己無關。
「要飯」就是政治鬥爭
立法委員何苦找人民麻煩?
因為這些藝文工作者及其作品中,有不少帶有本土意識,且能促進相同立場者團結。這些人的政治立場也與目前的執政黨相近、友好。打擊這些人,就是打擊本土勢力,也等同打擊支持本土意識的政黨。
表面上,立法委員在批評特定職業的收入來源,實際上說的是執政黨用錢收買經濟能力低劣者。這跟過去批評從事社會運動者為「求官」是同一套路。
如果你不熟悉流行音樂的政府補助,你要先知道它針對不同目的、對象分成好幾種類別。這裡討論的是補助名單最多、最無關商業能力(因此也最像「要飯」)的「錄音製作」類,也就是補助音樂人製作錄音作品所需的開支。
任何熟悉業界生態的人都知道,歷來受補助名單中不乏各種政治立場的音樂人,而很多受補助者根本就看不出骨子裡是紅藍白綠。如果有人意圖把補助當成收買,那麼起碼要有辦法說出補助名單究竟呈現如何偏頗的政治立場(哪些人、多少人、多少比例的人、拿了多少比例的錢)。
縱使受補助者政治立場不一,但具有本土意識的音樂人在這樣的名單上卻較為顯性,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第一,許多人的創作靈感取自生活,也就是腳下這片土地;第二,創作重視表達與思想的自由,這是台灣珍貴的價值;第三,許多人能靠著音樂走到世界的其他地方,因此更知道自己是誰、該往何處去。
這樣的政治鬥爭手法,不僅貶低音樂工作、加深執政黨收買人心的聯想,也能在人民之間起到矛盾分化的作用。因此,去解釋補助多麼正當、或補助多麼難拿、核銷多麼麻煩,都對事情沒有太大幫助。
無奈的是,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親執政黨的音樂人怕惹禍上身或火上加油而噤聲,有請領過補助款但政治立場迥異的音樂人也視而不見。明明那麼多人從這項政策受益,願意站出來發聲的卻寥寥無幾,真讓人覺得這項政策究竟是為誰辛苦為誰忙。
更何況,目前相關政策的核心依據是出自馬英九總統在位時期的《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要說這項政策偏心哪種政治立場,若非具備超人智商,就是神智不清。
在此同時,立法委員伍麗華助理、饒舌歌手楊舒雅怒氣回應:「我本來就是來要飯的,合法的飯你不要嗎?」
我可以同理楊舒雅的心情,也尊敬她的勇敢。但是作為立委助理,她的發言實在沒有政治敏感度。對方就是故意把你的政黨及你的同儕形容成「沒有謀生能力的利益共同體」,你當然不能順著對方的話承認自己是要飯的。而你的立委助理身分,對於對方而言更是意外的收穫。
音樂人 = 要飯的 = 大言不慚 = 特定政黨收買
一切不都串起來了嗎?
對於有心人士或邏輯能力喪失者而言,他們根本無法聽進任何解釋。至於正常人,應該可以理解補助是對於弱勢產業或從業者的補貼或鼓勵,以及補助名單根本無法證明特定政治立場。這不代表補助制度是不能檢討的,後面我再來解釋。
重點是,我們今天所談論的這些補助,本來就不是給音樂人的「合法的飯」。如果音樂人自己都把補助當成政府給飯吃,那就很難回答「為什麼別人沒有,就你有」的質問,難道是做音樂有特別高尚嗎?
假設你了解補助是一種正常的政策,接下來我會告訴你,為什麼音樂產業特別需要補助。
破碎的當代流行音樂產業
想像這個情境:你是一名大學生,在你的專業領域裡,最好二十歲上下就要開始創業,因為這個領域愈年輕的愈好賣錢、後續發展年限也更長。然而在創業之前,你要先花費數年時間磨練你的技能,然後籌資製作產品,費用從數千到數十萬元都有可能。到了產品上市那天,你必須馬上跟全世界的人競爭。除了既有的競爭者之外,你每天都會增加十萬個對手。你也要跟世界上最傑出的產品競爭,如果你在科技業,就想成是推出一個 AI 助理直接跟 OpenAI 打對台好了。
天才如你,這沒有很難,對嗎?
但是在這個領域裡,剛起步的你很難做市場調研與市場驗證。一是因為你的產品重感受、不重實用,而每個人的感受都非常不同;二是因為你根本也沒有多餘的能力、本錢和經驗進行商業規劃。這種狀況會使你更難找到人投資,畢竟你就說不出自己有什麼商業前景。
去年我曾在立法院參加過一場關於補助政策的會議,主要是由獨立音樂人向文化部及文策院官員提出疑問和建議。當時,文策院官員還特別解釋了他們有什麼樣的投融資制度、音樂人可以如何申請……。
我覺得該官員完全搞錯重點。這些獨立音樂人只是想把作品做出來好嗎?以他們的目的和經濟規模根本不可能寫給你一份足以說服投資人的商業計畫書。你不如想辦法幫他們設計低利貸款方案。
回到前面的情境,幸運如你,肯定能找到一些消費者為產品買單吧,太棒了。你可以從他們身上賺到多少錢?他們每使用你的產品一次,你可以賺到最多 0.01 美元。所以如果你要賺到等同基本工資的收入,你要有辦法每個月找人使用你的產品……至少 87,250 次。這次數是多還是少?告訴你吧,全世界大約 2 億同類產品,其中有半數每年使用不到 10 次。
你其實也不知道去哪裡找人。的確,你的產品在幾個大賣場上架了,卻塞在幾萬排貨架中最陰暗不起眼的角落。要不是好心的店員挑出來,或是你付店家一些廣告費,根本就不會有人看到。那可不像是你家巷口的牛肉麵攤,就算味道普普通通,起碼還會有街坊鄰居去買,畢竟它招牌還算顯眼的,而且賣一碗還能收你台幣 150 塊。
但是這個社會並不這樣看待你。他們很熟悉過去那些知名的品牌和產品。在他們那個年代,這個領域是很好賺錢的。能進到市場裡的產品通常都不會太差,就算功能一般般,只要有一項特別強或是外觀特別漂亮,吃穿就不用愁了。如果你要走這行卻賺不到錢,還要跟人「要飯」……那顯然是你自己技不如人吧?
所以問題在哪裡?
問題在於當代流行音樂產業早已變得十分破碎,反映在大部分從業者的公司規模、經濟規模,還有面對串流平台與社群媒體,整個商業與行銷模式的碎片化。
大型唱片公司早已失去從頭造星的能力及意願,無法用大筆資金砸出明星,因為他們一來沒把握,二來期望值太低。以前的傳播管道有限,只要錢砸下去就有用,現在完全不是這樣了。他們很像某些老牌科技公司,已經無力在這個時代自主研發。要賺錢,還不如炒作經典老歌,或是挑選已經自證市場價值的藝人進行收購就好。
流行音樂產業本來就是訴諸大眾,我們崇拜那些家喻戶曉的天王天后天團,著迷他們現身時的萬人空巷。可是如今,這個產業的金字塔中下層都是微型經濟,在他們所處的分眾範圍內苦苦守著好不容易得來的幾百幾千個粉絲。
前幾天,一位獲獎無數、在業界非常具份量的獨立音樂人的經紀人親口告訴我,除了藝人之外,他們編制內的執行人力只有 1.5 人。我嚇到必須再三確認。
不用說你也知道,跟以往的巨星經濟相比,微型經濟需要不同的產業結構、資源和軟硬體設施。從小藝人、小場館、小媒體開始慢慢養起,他們才有辦法往金字塔上層移動。你現在叫得出名字的獨立藝人,九成九也都是經過這樣的磨練和看輕。
我每天都在觀測音樂數據,你覺得現在一年有多少台灣樂壇新人第一首歌就能在大眾市場爆紅的?有一個就非常非常不得了了。
可是這種相對新型態的產業結構,是二十年前台灣所沒有的。設施要重新蓋、資源要重新找,人員也要重新訓練。
我可以拿台灣極少數有上市的音樂公司──必應創造──來當例子。你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在基隆承接人煙罕至的沙灣園區標租案,並將當中的舊公車處改造成小型展演場館「B’in Live Space」嗎?其中原因包括提供當地的影視科學生學習資源、以及讓公司內部的資淺人員有實戰機會。(如果你是《22 世紀衛星》的付費讀者,你可以到 Discord 閱讀我的實地走訪報導。)
這是一個截然不同的時代。有些人還在緬懷過去的榮景,有些人則想辦法從荒煙蔓草中走出一條路。
補助是產業的加速劑
其實我根本不知道補助政策在制定和執行時,那些官員、專家學者是怎麼想的。但是如果要我回答「為什麼流行音樂產業可以有這種補助」,我會說:
流行音樂產業的核心是錄音作品,有了錄音作品,各種設施才能營運、資源才能整合、人員才能實戰。
如果一般微型經濟能用自籌款做出的優質錄音作品滿街跑,整個產業鏈不缺作品,那也許補助真的可以廢除了。
以今日台灣的音樂發行數而言,要是相關補助政策完全中止,應該也不至於大幅減少。但是有了補助,許多人可以提高製作水準,整個產業鏈都有機會因此受益。以此觀之,補助是當代流行音樂產業成長的加速劑。
這也是為什麼如果音樂人把補助當成「合法的飯」,其實是輕視了自己的責任、以及對於產業的無知。
當然,就如前面所說,這僅僅是我個人的看法。因為如果把這件事當成最主要的目的,我們就必須從政策上去落實績效了。可是流行音樂,或說文化的有趣之處就在於,它不見得是你能夠這樣用功利主義框架的。我們可以抱持這樣的期望,但是需要留下一些灰色地帶讓它自然發生。
然而,完全沒有規範和檢討也不行。我沒有申請過補助,也沒有擔任過評審。但根據幾位朋友的經驗,這類補助的評選標準時常是以創作的 demo 為最主要考量,企劃書倒沒那麼重要。也就是說,大家在意的是音樂本身。
有音樂製作人告訴我,的確存在一些音樂人對於未來發展毫無想法,只想把作品做出來。這樣補助出來的作品,自然對於產業幫助有限。它能做到的可能最多就真的是「文化面」的成績──為台灣的音樂創作增加一份多元而優質的聲音(但不見得有多少人聽)。當然這也可以說是文化政策的目的之一,只是在這個功利社會裡的正當性顯然又更低了。
我也聽過有的弊病是,相關工作人員得知作品獲補助後,調漲報價到超過行情的程度。
容易產生弊病的制度當然該檢討改進,但不是全面廢除。我相信大家都會樂見能在市場上發揮更大效益、增加競爭力的補助政策,但是存在一些灰色地帶對於文化發展本身並不是壞事。
如果沒有補助
最後我想說一下,雖然我認為這整件事是從政治鬥爭出發,但確實擊中了目前台灣流行音樂產業的一項弱點。在政策的保護下,我們過得還蠻舒適,有事就找政府幫忙。你去哪個產業能看到政府官員對從業人員如此畢恭畢敬,無論資深資淺每個都老師、老師的叫?
這樣的環境容易讓人以為自己有合法的飯,以為現狀就夠滿足了。
這兩個月,影視局陸續公告了「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發行補助」、「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當中皆有明顯的要點修正,但至少大家都還拿得到補助。
如果哪天,流行音樂的補助款完全被刪除了呢?
或是更嚴重的,整個政治環境對於藝文產業不友善了呢?
我認為這已經是大家可以想像、且應該準備的未來。
我認為總有一天我們要學著不再把責任全數丟給政府幫我們規劃、幫我們做決定。
在國外,有許許多多業內自發成立的互助組織,他們可以做產業資源共享、提供培訓課程、必要時集結向政府請願、向社會倡議。有的專門服務獨立廠牌,有的聚焦藝人經紀,有的是音樂人工會……。
台灣也有一些什麼流行音樂協會工會。但坦白說,大部分都太老了,或功能太單一了。工會可能只能幫你處理勞健保。有些協會的會員四十歲還能算是年輕世代。它們沒有辦法應付當今產業的問題。
我想呼籲的是一種來自民間自發而團結的韌性。用這樣的韌性去找尋真正需要的資源,包括資金。如果我們遇到經濟結構的崩壞,或是天災罕病,就能有政府之外的其他救援管道。
補助不會是永恆的定律,產業該做的是創造自身的永續──大家自己來補自己。補多少,補多好,我們自己應該要最知道。
感謝你看到這裡!歡迎隨手分享。如有任何想法,敬請留言或回信給我。
Brien John 是音樂產業獨立記者、音樂行銷專家、藝人經紀。歡迎追蹤個人 Facebook 或 Instagram。若有任何問題或合作需求,歡迎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