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能發表音樂的世界

也是我發個廢文都會生錢出來的世界。

人人都能發表音樂的世界
Illustration by Brien John

前幾天我終於得到 Facebook 的眷顧,正式開啟個人檔案的營利功能!也就是說,如今我也可以靠貼文流量產生相對應的金錢收入,是個名副其實的網紅了,嘿嘿。

從 Facebook 的主控板,我可以看到收益真的不斷在成長。過去兩週內,就累積了……1.17 美元。這當然不算多,頂多只能喝杯無糖手搖茶吧,而且提領門檻高達 100 美元呢。但要說少嗎?以我平日那麼稀少的發文數量,應該也還過得去吧。說不定我努力多發一些廢文,收益就會三級跳了。

重點是,這項收益對我來說完全是額外福利。註冊 Facebook 這十多年來,不管是發正經文還是廢文,我從沒拿過 Facebook 一毛錢,但也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委屈。現在有得賺,總比沒有好。

有更長一段時間,在網路上發表任何東西都是沒得賺的。無名小站和各種部落格平台沒有任何內容變現機制;BBS 發放的獎勵代幣無法換成台幣。即使如此,所有人都還是心甘情願發表各種內容。我們打心底知道,在網路上寫一篇短文、貼一張照片、上傳一支影片,大部分情況下本來就是沒有報酬的事。我們之所以使用這些平台,是為了紀錄生活、認識新朋友、與他人交流想法。這些平台提供實用的功能與有趣的體驗,他們沒向我們收費就不錯了。

YouTube 是最早提供使用者內容變現機制的平台。根據《流量國度》(Extremely Online)一書的描述,2007 年的 YouTube 希望藉由廣告長期獲利,而為了達成這項重要的經營目標,YouTube 就必須確保使用者能持續創造優質內容。他們於是催生出 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小心翼翼執行。一開始,YouTube 會主動接洽極少數合適的使用者,不厭其煩向他們說明這項空前計畫的運作方式;到了現在,所有人都知道 YouTuber 是怎麼一回事,只要你符合資格就可以申請加入。

YouTube 和 Facebook 都屬於所謂的 UGC 平台,這種平台主要提供一般使用者生成的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有別於傳統媒體都是由專家提供內容,例如記者寫稿、演員拍戲。內容變現機制並未改變它們的 UGC 本質,沒有營利的使用者還是佔大多數。除非你特別留意,不然這些一般使用者看起來跟有營利的網紅沒有太大分別,大家都可以發表內容與互動。如果我不自己揭露,你根本不會知道我現在的 Facebook 貼文都是如假包換的內容產品,就連廢文都會生錢出來,簡直莫名其妙。

上面說的是 UGC 平台的一種典型演進過程。平台先提供發表與互動的功能和環境,其後為了提升平台商業價值,向能夠持續創造優質內容的使用者提供營利誘因。所謂優質內容,並不等同於專業內容,而是能夠協助平台提升留存率、獲客數、互動數等等經營指標的內容。至於哪些使用者可以營利,則完全由平台決定。YouTube 有明文規定參與資格,包括訂閱數、觀看時數等,Facebook 則未公開資格條件。

UGC 平台在過去二十年的發展中,逐漸獲得與專業內容媒體競爭的強大能力,進而造成整個內容產業版塊的變動。一方面,有的專業工作者因為傳統媒體晉升不易而選擇單飛經營自媒體,其中還不乏從自媒體再擴大經營成專業媒體者;另一方面,也有網紅因其社群影響力而受邀加入傳統媒體團隊。

但我幾乎沒有看過的是,專業內容平台向大眾敞開大門,轉型成 UGC 平台的例子。這會意謂著內容生產者不再是握有話語權、以勞動換取工資的極少數人,而是不見得有錢賺的所有人、任何人。這幾乎等於是剛才所說的 UGC 平台演進過程的逆向行駛。一個是從完全沒有收益,到愈來愈多人能夠獲得收益;另一個則是從所有內容提供者都有收益,到愈來愈少比例的人能夠獲得收益。

如果今天有任何平台發生這樣的情形,那就可能意謂著平台已經無法控管內容來源,使得所有人都有可能提供內容;同時,專業工作者和一般人產出的內容,在需求端並沒有明顯的差異。此外還有一種可能:平台所能分配的收益愈來愈呈 L 形,而為了使得較多人能獲得顯著的收益,平台設下內容變現的門檻,將未達門檻的內容提供者強制貶為「一般人」。

這聽起來有點驚悚,卻不是不可能發生。

話要說回 2023 年底,Spotify 祭出的「1,000 次門檻」政策,也就是不再支付版稅給一年內未達 1,000 次串流的歌曲。我在當時寫了好長一篇文,討論串流經濟以及這政策有待商榷的地方。我還這麼寫:

如今 1,000 次門檻出現了,這代表 Spotify 事實上認為他們服務的藝人中有許多根本就是一般大眾、也就是那些「沒有理由付他們錢」的人。專業平台與社群平台從兩個端點各自出發,最後殊途同歸。

這或許是我一時靈感隨手寫下,後來就忘了。但當我今年初讀到一篇文章〈Spotify 付錢給太多藝人,所以沒人能靠音樂為生〉,我才發現自己當時的靈感已經窺見串流市場正在面對的重大質變。該文章作者 Joel Gouveia 從事藝人經紀,他認為,串流平台不應該讓所有藝人都獲得版稅,這種作法看似公平,實則稀釋了個人的收入,使得人人有錢賺,但都賺不夠。他提議提高版稅分配門檻到 25 萬月聽眾數:「並非藝人不配賺錢,而是現行制度在扼殺音樂產業的中產階級。講白了,能夠穩定維持 25 萬月聽眾數以上的藝人,都該靠音樂過著體面的生活。」

如果你是藝人或經紀人,請告訴我,你們現在的 Spotify 月聽眾數是多少?

在我寫下這篇文章的此刻,月聽眾數達 25 萬的台灣藝人不到 130 組。要是真的有這麼高的門檻,絕大多數台灣藝人的生活可能會非常艱難。Joel Gouveia 是個加拿大人,而加拿大藝人能達到此門檻者比台灣多了好幾倍,他可能是因此認為這是合理的門檻。但既然各個市場規模差距那麼大,當然不可能適用同樣的高標準,所以你可以放心,串流平台不會變成只有前一百名才能獲得收益。

Gouveia 那篇文章的真正意義在於,它提醒了我們收入稀釋是確實在發生的事情,音樂內容的過剩、專業界線的模糊的速度愈來愈快。串流平台變得愈來愈像 UGC 平台,很多素人在上面發表音樂,不是因為他們以此為業,而是單純想要分享作品。同時,聽眾也不排斥消費這些素人作品。在現行制度下,專業不見得能換得到聽眾的支持,自然也難以得到平台金援。只要能有效提升平台經營的各項指標,1,000 次門檻可以變動、可以調低調高,就算因此將專業音樂家拒於營利範圍之外也沒有關係。

生成式 AI 當然是這個現象的最大推手,因為它實質讓完全不會音樂的人也能發表音樂內容,就好像我不會製作影片也能把隨手拍下來的垃圾上傳 YouTube 一樣。雖然 Spotify 不允許使用者自行上傳內容,但 AI 使用者仍願意花點錢透過數位代理商前仆後繼發行歌曲。他們會彼此討論哪家代理商服務更好,用什麼方式更能提升歌曲聆聽次數,猶如前陣子一堆人在測試 Threads 演算法可以讓自己的文飄到多遠。從 Spotify 的 Viral 榜上,就可以看到為數不少的 AI 歌曲斬獲了相當可觀的聆聽次數,而不在榜上的,數量難以估計。

幸好,跟文字、攝影比起來,音樂(或聲音)的創作目前還不真的是人人都想做的事,很少人會用它來「紀錄生活、認識新朋友、與他人交流想法」。就算包括 Spotify 在內的一些平台都有推出跟既有歌曲互動(混音、重組)的功能,真正會去使用的人終究還是少數。然而面對串流市場的質變,藝人恐怕不能再滿足於關在工作室裡磨一首好歌,也不能把所有希望寄託於難以規模化的現場演出機會。專業的錄音音樂得想辦法重拾它的價值,就好像你讀到這份電子報,也是我在想辦法讓專業的文字重拾應有的價值(對吧?)


本文為 100% 人工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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