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不該拿補助」不該成為流行音樂政策討論的焦點

我們該關心的是,政府如何理解流行音樂的現況、如何評估政策工具的成效。

「誰不該拿補助」不該成為流行音樂政策討論的焦點
……我們有充分理由為 A 國是全球三大音樂出口國之一感到自豪,這個國家孕育出許多在世界舞台上大放異彩的音樂人。音樂不只是 A 國最成功的故事之一,它更深刻關乎我們作為一個國家的身分。
然而,音樂的價值不能只以排行榜成績或出口數字衡量。音樂是一種公民生活的空間,就像任何一條商業街或市政廳一樣重要。在這裡,社群得以相聚,年輕人找到自信與創造力,新的想法得以萌芽。當有人被排除在一種有音樂相伴的生活之外,我們每個人都會有所損失。我們的文化因此變得貧乏,社群因此變得脆弱,也可能因此錯失原本足以豐富無數人生命的才華。
……我們為那些在世界舞台上代表 A 國的音樂人喝采。然而,偉大的音樂人從來不是偶然出現的。沒有人是一座孤島,無論男人或女人都是如此。每一位傑出音樂人的成功背後,都有曾經相信他們的人,一位老師、一位家長、另一位音樂人或一位朋友,也有優秀的場館、支持他們的社群,以及在乎他們的聽眾。
每一位今日的壓軸藝人都曾經從某個地方起步,很多時候,那就是他們磨練技藝的基層音樂場館。然而,這些基礎近年承受的壓力愈來愈大。過去十年間,創意活動太常被逐出教室與社區。……基層場館在生存邊緣苦撐,使太多城鎮與城市失去了讓音樂人培養能力、讓觀眾發現新事物的場所。
……流行音樂正變得愈來愈屬於富裕階級,這必須改變。我們從來不缺人才。問題在於,才華無處不在,機會卻不是。過去十年間,文化與創造力逐漸從教室和社區中被抹去,因此,我們一刻也沒有耽擱,開始把音樂重新放回課程的核心,投資創意產業職涯,並在全國各地重新為年輕人建立機會。

如果你覺得上述這幾段引文看起來有些官腔,那你就對了,它們出自一個月前英國政府頒布的《Turn It Up》流行音樂政策計畫中,由文化大臣麗莎.南迪(Lisa Nandy)具名撰寫的前言。雖然官腔,但我一看就覺得,它們字裡行間還是展現出許多英國政府對於音樂在這個國家的文化、經濟定位與現狀的理解。比如說,音樂對於這個國家為什麼重要?目標是什麼?有什麼潛在的問題?這些事情是即使人們在台灣不時七嘴八舌討論流行音樂政策,也很少真正碰觸的。

前陣子因為立法院的亂象,相信你也再次看到台灣討論的都是哪些題材:

  • 為什麼這首歌這麼難聽/含有不雅內容,也可以拿補助?
  • 為什麼這麼紅的歌手、這麼主流的公司,也可以拿補助?

當然也有新的題材:

  • 為什麼金曲獎明明都會有媒體報導,還要花錢宣傳?

這些討論並非全無道理,比如說金曲獎的「自帶流量」到底夠不夠,或是要花多少錢宣傳、用什麼方式宣傳可以帶來更多曝光……這些問題討論下去也是很有意思,但以政策討論而言,實在是很枝微末節。人們之所以討論這些事,其實是好奇(或暗示)誰污了錢或誰浪費錢,至於流行音樂政策到底應該長什麼樣子,少有人往下追問。

這是為何我一開始要先提及南迪那段前言。我對英國的政策沒有太大涉獵,甚至我得承認自己並不是任何政策方面的專家,但我覺得至少英國政府試著公開說明它所理解的音樂位於何種處境、要往哪裡去、而前方的障礙又是什麼。

或許是長期報喜不報憂的習慣,也可能是一切問題放到檯面下討論的文化,總之台灣的流行音樂政策已經好久沒有真正面對現況的論述了。我們看到的,泰半是各種獎補助的申請與放榜成為流行音樂的年度大事件,遍布全台的免費音樂活動,以及一些年年行禮如儀的教育與交流工作。我不會說這些事沒有意義(利益衝突聲明:我自己多次直接或間接受惠於這些政策,包括獲得許多工作機會),但我一直很想知道為什麼政府選擇將大量資源放在這些事上怎麼評估這些事做得好不好不做這些事會怎麼樣,或甚至是什麼時候要做別的事。在缺乏一份正式的官方論述之前,這些政策聽在支持者耳裡都順理成章,反正有資源可拿;而對於反對者來說,可能就是以文化之名行分贓之實。

以最常成為眾矢之的的錄音補助為例,都已實施了二十年,台灣的音樂內容還有什麼樣的缺口,或者是有什麼結構性問題,需要繼續依靠這項政策工具來彌補?而這些受領補助的藝人或公司所完成的作品,我們又能以什麼方式來評估是否達到當初補助的目的?這些問題或許會在有關單位的內部會議上討論,並做出對於補助規則的調整,但不在會議室裡的其他人從來就不知道前因後果。

去年「要飯說」吵得最兇的那陣子,我寫了一篇文章來解釋補助存在的意義。不過坦白說,那是我自己想出來的解釋,而不是政府的解釋。我壓根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

上一次台灣出現官方流行音樂論述,大概要回推到十六年前,行政院核定的《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那份文件奠基於國內外資料與研究,對於當時的現況與問題有著不夠成熟但還堪用的描述──起碼我現在要評論它是有依據的。然而後續的十六年來,縱使政府不斷執行各種產業研究案,但這些研究並沒有整合成一份更新過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到每年的施政計畫大概都是《行動計畫》的延續,縱使政策的細節與文字寫法有所不同,框架其實大同小異,不外乎產製、人才、場館、行銷、國際、商業模式等等。十六年前,金音創作獎才第一次舉辦,Spotify 還沒進到台灣,實體唱片銷售持續衰退,Legacy Taipei 剛開幕,國際市場非常遙遠。那個時候,大家對於流行音樂產業的理解非常粗淺,這無可厚非。但現在,或許是該重新盤點流行音樂的現狀了。

我不打算在這裡比較英國的《Turn It Up》與台灣的《行動計畫》在政策上有什麼異同,那會讓這篇文章變得過於龐大,這部分我會在 Discord 進行補充。我也不希望扮演一個單純批評的角色,所以我想在此簡單分享的是,如果要重新盤點現狀,可以有什麼樣的切入點。

第一,如前面所提,是目前音樂錄音與演出內容的質、量與多元程度。由於這是政府補助與標案大量介入的部分,特別需要了解是否正確補在缺口?泛濫的活動標案是否與民爭利?政策成效是否進行中長期的追蹤?甚至當近年面臨立法院的預算刪凍爭議,產業要如何因應有一天補助中斷或退場的可能性?

第二,是產業價值鏈的重新盤點。我認為產業中有許多角色是長期被低估的,例如十年前我會說是唱片行,他們明明是發現音樂的實體窗口、音樂社交的據點,甚至還承載著台灣獨樹一幟的唱片裝幀與策展文化,面對毛利低又持續衰退的市場,卻只能自立自強。十年後,我會說是音樂媒體,因為他們需要為音樂與產業留下紀錄和評論,但他們在這個時代幾乎沒有商業模式可言,更別提什麼專業的培養與傳承。

第三,非創意類的人才與職涯發展。舉例來說,產業內有很多自雇工作者,這表示他們雖然提供勞動價值,但在經濟與勞動權利上較沒有保障。這種類型的工作者,特別有可能是政府產業普查的黑數。我們同時也可以檢視非創意類工作者的薪資變化與分布,尤其是因為音樂藝文類的工作往往要求從業者燃燒熱情,但不見得提供合理的經濟回報,這有可能造成從業者在某個年齡段選擇轉行,導致產業資深人才流失。

第四,流行音樂在國內的文化影響力。我認為台灣音樂有一項文化本質的問題,是它在日常生活中的佔比以及利用情境太低,人們對於音樂的需求與理解又太少。其實世界上大多數的音樂利用都不是主動的,不是人們自發性要去播放哪張唱片、看哪個樂團演出,這種主動利用對很多人而言門檻非常高。一方面,音樂的產製要想辦法配合大眾的利用需求;另一方面,文化上和生活中要創造更多耳濡目染的情境。為什麼很多人會認為不紅的音樂不值得接受補助?這本身其實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反映出的是這個社會如何看待音樂。

第五,流行音樂在國外的競爭力。近年來出國巡迴的台灣藝人無庸置疑是愈來愈多,除了藝人團隊本身的努力以及政策的支持之外,不能忘記的是時代推了很大一把。這年頭,各國政府都在推動音樂出口,各國音樂都獲得前所未有的國際機會。那麼台灣在文化上、在基礎建設上、在國際人脈上有什麼更有利的位置嗎?又或者我們有什麼劣勢是需要趕快惡補的?

以上五點算是我的拋磚引玉,其中有不少是《22 世紀衛星》目前正在規畫的研究主題。但我更好奇的是,今天如果由政府來重新盤點,它會怎麼描述 2026 年的台灣流行音樂?


本文為 100% 人工撰寫。


Brien John 是音樂產業獨立記者。歡迎追蹤個人 Facebook 或 Instagram。若有任何問題或合作需求,歡迎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