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流行」行不行?

與其說葛萊美獎歧視 BTS,不如說他們跟你我一樣,都有與生俱來的排外傾向。

「亞洲流行」行不行?
Photo: Unsplash

你一定不知道,將近二十年前,我曾經當過 PTT 西洋音樂板(WesternMusic)的板主。

台灣現在聽西洋音樂的人比例沒有以前多,這個板的使用率也隨著 PTT 人氣不再而大幅下滑。現在想想,西洋音樂在二十年前還真是熱鬧啊,有嘻哈天團 Black Eyed Peas、成功單飛的 Beyoncé 和 Justin Timberlake,Adele 的嗓音如平地一聲雷炸開,Usher 餘勢未減,Michael Jackson 還活著……。

這張圖可以看出 2008 年 3 月 PTT 西洋音樂板在討論哪些藝人,當時我還是板主。

不過,不管是那個時候或是到現在,我絕少看到人質疑什麼是「西洋音樂」。這些風格獨具、使用不同語言、來自不同國家和背景的藝人,憑什麼可以放在同一個討論區裡,而網友們對此絲毫不覺得奇怪?

另外,當時大家所認知的「西洋音樂」,大部分來自英美兩國,且大部分演唱英文。雖說墨西哥、義大利、法國等地的流行音樂也可以納入西洋音樂的討論範疇,但要是整個板面都在討論義大利音樂,網友可能都跑光了。也就是說,大家想討論的是以英美主流為核心的那種西洋音樂,而不是包山包海一視同仁的西洋音樂。

這樣的認知和共識是怎麼形成的?我們或許可以說,裡頭包含了台灣過去幾十年來接收與內化流行音樂這種舶來品的位置、英美主流音樂工業的敘事、聽眾的外語能力及對於國際流行文化的熟悉度等等。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聊聊上禮拜整個音樂圈吵得最兇的新聞,也就是 BTS 宣布退出明年葛萊美獎的競逐行列,使得葛萊美獎在獎項制定的公平性與多元性再度受到大眾質疑。

問題一:實際上發生了什麼事?

今年六月中,葛萊美獎公布為明年度設定五個新獎項,其中一項叫做「最佳亞洲流行演出」(Best Asian Pop Music Performance)。官方為其下的定義為:

本獎項用於表彰源自亞洲市場、或在亞洲市場廣受認可的亞洲流行音樂演出之藝術成就,涵蓋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K-pop、J-pop 與 C-pop,其中必須實質使用一種或多種亞洲語言。獎項頒發對象為表演藝人。

一個半月之後,BTS 七名成員在社群上分別發表聲明,表示將不會報名本屆葛萊美獎。他們的理由是「希望大家單純聆聽、喜愛我們的音樂,不要受限於地域或語言的區分」。聲明一出,隨即引發社群廣泛討論。

錄音學院執行長 Harvey Mason Jr. 面對爭議,隨後也發表回應聲明。除了對於 BTS 拒絕報名表達遺憾外,他也澄清設獎立意與報名規則:

設立「亞洲流行」獎項,是為了表揚亞洲流行音樂創作的深度、多元,以及近年來的非凡成長。這個新獎項的初衷,是特別聚焦於這些重要的音樂人。獎項類別增加,就代表更多音樂人的作品有機會獲得肯定。我們的目的從來不是製造區隔,而是讓一萬五千名葛萊美投票會員看見並肯定更多音樂人。
 
我也要特別澄清:將作品報名亞洲流行、爵士或鄉村音樂等類型獎項,並不會影響音樂人在年度唱片、年度專輯及年度歌曲等綜合類獎項的報名與評選資格。
 
只要作品符合資格,無論音樂類型為何,都可以角逐這些綜合類獎項。在類型獎項中獲得肯定,與在綜合類獎項中獲得肯定,兩者並不互斥。

BTS 與葛萊美獎爭議時間軸
  1. 2026
  2. 2026.06.16
    葛萊美獎公布 2027 年度五項新獎別,包含「最佳亞洲流行演出」
  3. 2026.07.29
    BTS 成員在社群上聲明不會報名本屆葛萊美獎
  4. 2026.07.30
    錄音學院執行長 Harvey Mason Jr. 發表回應聲明,澄清新獎別立意
  5. 2026.08.21(預定)
    葛萊美獎報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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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7
  2. 2027.02.07(預定)
    葛萊美獎頒獎典禮

從雙方的說法,可以得知 BTS 不希望自己的音樂「被分類」,而葛萊美則認為分類是增加機會,同時不影響綜合類(即四大獎)的入圍得獎資格。

然而現在的問題在於,原本葛萊美獎有三個以「流行」為名的獎項,包括最佳流行演唱專輯獎(Best Pop Vocal Album)、最佳流行個人演出獎(Best Pop Solo Performance)、以及 BTS 過去三度入圍的最佳流行雙人/團體演出獎(Best Pop Duo/Group Performance),如今多了一個流行獎項,卻以亞洲為前提,這是否意謂著 BTS 從此只能是亞洲的流行樂,而不再是全世界的流行樂?[1]這正是歌迷最關心的事情。


  1. 光以最佳亞洲流行演出獎的定義而言,BTS 呼聲最高的新歌〈SWIM〉就已經不符合資格了,因為它全以英語演唱,沒有使用任何亞洲語言,葛萊美不大可能強迫 BTS 報名這個獎項。不過,如果是 BTS 專輯中其他韓語使用較多的歌曲,則有可能必須報名這個獎項了。 ↩︎

問題二:葛萊美是歧視 BTS 和亞洲音樂嗎?

我在網路上看到為數眾多的歌迷對葛萊美獎群起攻之,他們認為這次的獎項調整反映出葛萊美獎背後的多數白人對於亞洲人的歧視。他們說,葛萊美獎希望獲得 BTS 帶來的聲量,但不希望 BTS(和其他亞洲音樂)進到一般的流行獎,所以發明一個亞洲流行,把他們限制在裡頭。

無論是出於葛萊美獎的歷史也好,與白人互動的個人經驗也好,刻板印象也好,把此事件歸因於歧視或許是有些道理。要證實這件事,口說無憑,我得先來看看葛萊美獎的族裔組成結構。

根據葛萊美獎官方規則第十二項,獎項異動基本上會經過會員提案、委員會審查、理事會批准三個階段。不過,究竟是哪些人參與異動,他們的族裔背景又是如何,我不得而知。

不過,我有在網路上找到一份 2024 年的官方報告,錄音學院當時的投票會員結構約有 49% 白人、19% 黑人,亞裔則不到 4%。